依據《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關于公布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風險分類管理目錄的通知》(國衛辦職健發〔2021〕5號)、《國民經濟行業分類》(GB/T 4754-2017)的規定,用人單位屬于三C制造業,(十八)C30非金屬礦物制品業中的3C303磚瓦、石材等建筑材料制造,確定職業病危害為嚴重的用人單位。 建議 (1) 建議用人單位在設備上方安裝除塵設備減少粉塵的擴散,同時保證濕式作業設備能有效工作。 (2) 用人單位應根據《職業衛生檔案管理規范》(安監總廳安健〔2013〕171號)中的規定,在現有基礎上不斷更新完善職業衛生管理檔案、職業衛生宣傳培訓檔案、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與檢測評價檔案、勞動者個體職業健康監護檔案等職業衛生檔案。 (3) 用人單位應按照《職業健康監護技術規范》(GBZ 188-2014)汽油職業健康檢查要求,委托有資質的職業健康檢查機構對所有接觸職業病危害的作業人員進行上崗前、在崗期間、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確定接觸職業病危害的勞動者的檢查項目和檢查周期;不得安排未經上崗前職業健康檢查的勞動者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的作業,不得安排有職業禁忌的勞動者從事其所禁忌的作業;對于患有職業病或職業禁忌證的人員應調離崗位或妥善安置;為勞動者個人建立職業健康監護檔案。 (4) 加強生產設備日常維護,減少運轉設備摩擦,降低工作場所現場噪聲強度。 (5) 建議用人單位按照《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辦法》的規定,及時、如實向所在地衛生健康主管部門 申報職業病危害項目,并接受衛生健康主管部門的監督檢查。 (6) 建議用人單位按照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的規定,定期對工作場所進行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評價。檢測、評價結果存入用人單位職業衛生檔案,定期向所在地衛生行政部門報告并向勞動者公布。 |